梁建球牧師

「南亞海嘯」(續)

這次海嘯的災難,使我個人聯想起人確實有很多的罪,當然我要強調,這只是聯想,並沒有確鑿的證據,使兩者連上直接的關係。

第一,在重災區印尼,據我記憶,在數年前曾經發生排華事件,據報導有很多人被殺害,很多婦女被強姦,建築物被焚燬,財物被擄掠,而當中大部份的受害者都是基督徒,都是神的兒女,這使我想起了啟示錄中的預言:「揭開第五印的時候、我看見在祭壇底下、有為神的道、並為作見證、被殺之人的靈魂,大聲喊著說、聖潔真實的主阿、磥ˉf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、要等到幾時呢。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,又有話對他們說、還要安息片時、等著一同作僕人的、和他們的弟兄、也像他們被殺、滿足了數目。」(啟6:9-11)

第二,是次災區很多都是旅遊的熱門地點,如泰國,斯里蘭卡,馬爾代夫等,那些美麗的景點,每年都吸引大量的遊客;但請別忘記,這些地區同樣也是紅燈區熱點,當中充滿各樣色情的事業,有妓女賣淫,人妖,同性戀,孌童,雛妓等。在災難發生的早一個晚上,就是十二月二十五日,在區內的人不是在記念主的降生,而是在進行千千萬萬宗「不道德的交易」,誰也想不到,一覺還未醒來,災難已經臨到。

第三,是次海嘯災難的受害者,很多都是來自世界各地,特別是西方的遊客,他們把握了聖誕節的假期,到外地旅遊,萬料不及會遇上天災橫禍。以歐美為主的西方世界,有長久之基督教歷史及淵源,可惜經過了多年的沒落,很多西方人已經很遠離神了,可能在他們的心目中,聖誕節最大的意義,就只是一個可以去玩玩散心的假期而矣。

第四,我相信在這大群受害的遊客中,也有為數不少的基督徒,我個人有這樣的一個思想:假如他們在普天同慶記念主的日子,留在自己的家鄉禮拜堂中崇拜記念主,並把握機會去傳福音,而揀選年中別些日子才往外地旅遊,我想就可以避過這一劫。當然我自己也認為這樣的思想是偏激及可怕的,難道在一切基督教的大節,信徒若不往事奉神而去做別的事情,就會遇災禍嗎﹖就好像當星期日,信徒若不前往教會敬拜神,而去做別的事情,就會飛來橫禍嗎﹖難道神真的忌邪(原文Jealous 妒忌之意可參出埃及記20:5) 到如此地步嗎﹖這樣的論點絕不能成立,因為不是每一次的災難都發生於這些節日堙A而且在非基督教節日出外旅遊,信徒也難保百分之百平安。但我仍然向大家分享這樣的想法,我個人認為不是完全沒有價值的,因為在詩篇中這樣說:「雖有千人仆倒在你旁邊,萬人仆倒在你右邊,這災卻不得臨近你。……神說:因為他專心愛我,我就要搭救他,因為他知道我的名,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」。(詩91:7;14)

究竟苦難臨到是否與人的罪有關呢﹖我個人認為,人遇到苦難不一定是因為他的罪,但也有可能是因為他,或是他的一宗一族的人犯罪,這要視乎個別的情況去考慮,不同的例子可會發現有不同的原因,例如使徒保羅有一根刺加在他身上,相信是身體上的病患軟弱,而這根刺不是因為他犯罪而有的刑罰,而是神透過這根刺,叫他經歷神的能力是何等的完全(參林後12:7-10)。又如約伯所遇見的災難,也不是因為他的罪,而是神要透過這樣的災難,叫約伯對神有更深入的認識,從而讓他的靈性更進深,更進步(參伯42:1-6),但聖經中也有明顯的例子,是因人犯罪而引致神重重的刑罰,就如創世記中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城市的人,神聲聞他們的罪惡甚重,就親自下去察看他們的行為,果然真是這樣,結果神將硫磺與火,從天上神那堙A降下與這二城,剿滅當中的人,只有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逃出生天(參創18:20-19:29),故此,每一個人所遭遇的,背後都可能有不同的原因,及神的作為,我們是完全沒有資格去判斷別人,因為每一個人的情況,除了神以外,旁人並不曉得。但我卻認為,每一個人在神面前,是可以清楚了解自己的情況,因為聖靈在我們心中作師傅,作亮光,指引我們去明白神的作為,我們若專心求問神,我深信神是樂意給我們答案的。最好的聖經例子,就是在約書亞記中所記載,因亞干犯罪而連累全民的事蹟,當時神興起約書亞作以色列人的領袖,命令他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而得地為業,神並應許在過程中必與他們同在,照理應戰無不勝。第一役以色列人攻取耶利哥城,可說是輕而易舉,因為神使城牆倒塌,親手敗敵;但當他們面對第二役,要攻打艾城之時,卻被敵人殺敗,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。為甚麼會打敗仗呢﹖為甚麼神並沒有保守呢﹖結果約書亞及以色列眾長老及領袖們,就從早到晚俯伏在神(的約櫃)面前,求問原因,神就告訴他們是因為以色列人犯罪,違背了神的命令,取了不應該取的「當滅之物」,這就是戰敗的原因,神強調若以色列人不把「當滅之物」除掉,不把這個問題解決,神就不再與他們同在;結果神教導約書亞抽絲剝繭地在全民中找出犯錯的人,就是猶太支派中的亞干,因神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切耶利哥的戰利品毀滅,可能是這些物件牽涉偶像,也可能是神要求以色列人聽命的一種考驗,但亞干承認因為貪愛這些物件,就私底下收藏於自己家中,原以為沒有人知道,誰知卻連累了全民;結果亞干受罰,當滅之物被毀,神就把艾城交在以色列人手中,使他們大大得勝(詳文請參看約書亞記7:1-8:29)。在我個人的信仰經驗中,我知道有時神容讓我遇到苦難,災禍,困境或難處,是因為我的罪,我可以說:「自己知自己事。」 神的作為是懲治也好,是管教也好,目的都是要我醒覺,從罪惡與錯誤中出來,重拾正軌,免得我掉進更可怕的罪惡深淵堙C在這些情況下,唯有默默承受並,並如先知哈巴谷的禱告:「耶和華啊,我聽見你的名聲,就懼怕。耶和華啊,求你在這些年間,復興你的作為,在這些年間顯明出來,在發怒的時候,以憐憫為念。」(哈3:2) 在聖經中,以色列人其實是最好的反面例子,他們因為犯罪,被神刑罰,得到了各樣的苦難,寫下了慘絕人寰的歷史,幾經辛苦和代價,才學上了寶貴的功課。因此,誰敢妄說苦難與罪無關呢﹖在信主的人是這樣,在不信的人當中,更是如此,正如使徒約翰所言:「信主的人有永生,不信主的人得不著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(約3:36)

在基督教的信仰中,不錯,我們非常強調神的慈愛,這是真的;但聖經中從來沒有抹殺神那神那公義,聖潔,威嚴及可怕的一面,只可惜人總喜歡聽一些愛聽的說話,容易忽略那些逆言但卻是忠誠可貴的聲音,對神的認知不夠全面,結果容易招禍。難怪神人摩西早於幾千年前,己經有這樣的嘆息:「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,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。」(詩90:11) 故此我認為,當有苦難臨到我們身上時,我們應該去求問神,務要弄個清楚明白,正如使徒保羅忠告以弗所教會的信徒:「不要作糊塗人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。」(弗5:17)。恐怕我們因著自己的過犯,屢次遭受神的管教與責打,我們卻糊里糊塗地蒙然不知,久久未曾學到生命的功課,就如犯罪的以色列人一樣,請看聖經中神是如何地嘆息:「嗐、犯罪的國民、擔著罪孽的百姓、行惡的種類、敗壞的兒女,他們離棄耶和華、藐視以色列的聖者、與他生疏、往後退步。你們為甚麼屢次悖逆、還要受責打麼。你們已經滿頭疼痛、全心發昏。從腳掌到頭頂、沒有一處完全的,盡是傷口、青腫、與新打的傷痕,都沒有收口、沒有纏裹、也沒有用膏滋潤。」(賽1:4-6) 人若在罪惡與錯誤之中,重覆又重覆而不醒覺,後果會非常嚴重。

總括而言,面對是次南亞的海嘯大災難,我個人的感受與回應,一方面我與一般基督徒沒有大分別,就是為災民禱告,我盼望那些悲傷的災民能得到安慰,破壞了的家園能得著重建,在罪中迷失的人能得聽福音,神的恩惠降臨替代咒詛等,我也會奉上些微的金錢,作為對災民們的一點心意;而另一方面,就是我會自我醒察,不但為我自己醒察,也為我的家庭醒察,更會為萬善家全體而醒察,看看有沒有甚麼得罪神的事,並盡快解決它,恐怕有一天神的災難會臨到;當然有一些範圍是超越了我們所控制的,例如我們所處身的香港,整個城市的罪行,對神的無知和悖逆等,這都不是我們可控制的,唯有為這個城市認罪,代求,最終都是求神以祂的憐憫為念,這樣的禱告也是我們經常所作的。這好比我們在孩童的時候,母親拿起籐條責打弟弟,我在旁邊看見也甚害怕,立時想起自己有甚麼不對的地方,趕緊向母親認錯,免得母親對付完弟弟之後,便來對付我。如今鄰國遭災,我也醒察自己,預防勝於治療,這也算是一種智慧,如詩篇所言:「為此、凡虔誠人、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,大水泛溢的時候、必不能到他那堙C」(詩32:6)

南亞海難發生之後,喜見世界各地的人,都伸出了同情之手,慷慨解囊,祈盼災民能得幫助,災區得以重建,而我更盼望看見的,就是神長久的憐憫,與拯救人的福音,都大大臨到這些地方,使當中的人生命得以扭轉。正如詩篇所言:「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,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,一宿雖然有哭泣、早晨便必歡呼。」(詩30:5)


願榮耀感謝歸於神!

 

(回應電郵:kkleungjoseph@hotmail.com)

 

2005年4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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